问答详情

别人欠我的钱已经十年了,有欠条还能拿回来吗?

债务追讨 2024-01-08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对于别人欠钱要不回来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胜诉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最后能顺利执行,债权人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信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信款。对信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漏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信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信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债务人不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条、转账凭证等证据,到债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欠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个人欠款且有欠条,债权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来追债;如果协商后对方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欠条是证明欠款事实的最好的证据,如果欠条不完整的,则可以固定人证等其他证据。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还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