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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我买了十几年了,现在房主不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 2024-01-08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二手房过不了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一种是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如果是有产权证的房子还没有办理下来的话可以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一个合同公证,等产权证下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风险就是卖方会不会在产权证办理下来后不通知买方,又把房子卖掉或抵押贷款等。如果是没有产权证的话,就可能是小产权房,那么小产权房是没有产权证的,只有一份购房合同,如果是当地村镇或当地的街道办认可的话可以重新签订一个购房合同,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就是以后办理拆迁的话居住人是没有权利签字的,因为房子只有一本产权证,只有那个持证人才可以签字,那么就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了。
  • 购买二手房不能过户,应当先了解不能过户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材料不齐全无法办理,应当补全材料。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不能过户,应及时联系卖方。不同的原因,应采取不同的解决措施。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买二手房房产证下来了房主不给过户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房主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买主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房主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采取起诉手段,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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