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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贷款立案标准,请问遇到常规贷款该怎么办?常规贷款立案标准是什么?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1-08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恶意贷款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是贷款诈骗罪。  恶意贷款立案标准: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条规定,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为2万元,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根据《决定》第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 分为三种情况:(1)如果是正常程序申请的贷款,在贷款审批完后,会有一个借款借据签字手续(六联张),只要没有签字,该贷款就无法发放,也就自然终止贷款发放流程。(2)如果贷款正在审批中,可以向客户经理提出申请,终止贷款审批流程。(3)如果贷款已经发放到位,就只能做提前还款的准备了,不过要满一年期限,否则会会产生违约金和手续费。
  • 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规定(二)》)第二十七条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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