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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彩礼怎样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1-08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具备下列情形的可以分割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没有以上情况的一般视为赠与,可酌情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彩礼算财产分割。一般而言,所收的彩礼如果是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婚姻物品的,应系夫妻共同财产。但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则应由一方家庭占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离婚彩礼钱的分配:如果彩礼钱是女方是婚后所得,且夫妻二人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交给法院判决;如果彩礼钱是女方是婚前所得,则可以认定为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女方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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