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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婚前男方买的房子,是他父母出资的,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卖了重新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男方买的房子,是他父母出资的,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卖了重新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04-06 10: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父母是指定这个房子是属于儿子一个人的话,就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协议里关于房子的约定也就是侵害第三人的利益,属于无效约定。
    可以让父母以父母的名义去要求离婚协议的约定是侵害他们的财产利益,从而将约定无效处理。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是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该第七条第二款还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分析,如果夫妻双方父母未子女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属于真正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共有,如果仅登记于一方名下也去其他约定的,则属于按份共有。  共有房屋离婚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你好!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该房屋所有权并不属于你们所有,所以在离婚时你们不能呢个要求分割该房屋。 但是对于你之前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债务来处理。 如果你们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一般要予以均分。 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一般是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决。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 界定婚前房产归属
      
    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 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 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 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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