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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要怎样才能脱保

抵押担保 2024-01-09 0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防止债务担保人脱保:1、约定保证期间和担保方式。2、未约定担保方式,也未约定保证期间,则视为连带保证。保证期间自应还款日起算是六个月,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还款,及时提起诉讼,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贷款担保人撤保条件:
    1、一般来说,借款人还清贷款后,贷款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贷款担保人想解除担保,则取决于担保人、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贷款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的,担保关系到期后自动解除;
    3、在担保执行过程中,借款人和担保人需要同意解除担保,以解除担保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 要防止债务担保人脱保可以采取规范担保合同的方式,明确担保的方式和保证期间,如果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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