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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昨天我在一个叫恒丰首选的平台上借了2万元,批准了,钱也下来了,但冻结了,说银行卡号码不正确,我检查银行卡号码填错了数字,他们说让我付6000,解冻,他们是骗人的

债务追讨 2024-01-09 0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要注意分辨是否是电信诈骗。客户最好直接放弃该平台的借款,另外再去其他平台申请新的借款,而该平台的贷款账号也最好注销掉。客户若交钱上去了,平台也不一定会解冻资金,还可能直接“卷钱跑路”;就算解冻了资金,之前交的钱多半也不会退还,之后还可能以各种名义收取各项费用或高额利息。而大家需要注意,借贷前最好仔细检查一下平台有没有经过银监会的审批、是否持有金融牌照,正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是不会故意收取前期费用的,客户千万不要去不知名的小贷公司借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1、你是查询了银行官方客服确认银行卡被冻结,还是有人发短信告诉你银行卡被冻结?2、如果确实是被冻结了,那么只有耐心等待警方查案,你可以使用其余的银行卡。3、如果查询银行客服,没有冻结账户,那可能就是骗子故意输错密码导致你银行账号当天无法登录而已。不要被骗,特别是要你提供密码,或者说什么安全账户转账之类的。
  • 假的!网贷金融平台有义务和你核实银行卡的正确性,即使网贷平台汇款也会因为银行卡与开户名不符合转账不能成功。银监会只负责监督银行业的正常运营,不会干预银行业务运行,也不存在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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