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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的借条还能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4-01-09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0年前的借条还能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并不会丧失起诉的权利,但是如果对方主张时效抗辩的话,原告会败诉。
    但是有以下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还钱:
    1、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债务人在催收通知上签章。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4、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书或询证函。
    债务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动向债权人发出询证函核对债务的行为,视为重新确认债务,债权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十年前的借条还是可以起诉,欠条本身是永久有效的,但是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可能已经过了,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同意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可以起诉,但是有几个需要注意的 借钱时写的是欠条还是借据。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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