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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各农民工在一个装饰公司干电工,装饰公司的活都是这一家水电多少钱这样干的,我有叫了两个人一起干,我给他们开工资,其中一个人刚去头一天就摔伤了,请问我在这件事中需要担多少责任,另外这是意外伤害,还是工伤

工伤索赔 2024-01-09 15: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叫人来干活摔伤了,造成对方受伤,双方都有一定责任,具体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工人自己失误造成受伤的,只要不是故意自残的也算工伤。应该进行工伤鉴定,伤者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等级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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