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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子可以曾加名字的问题

房屋产权 2024-01-09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房屋加名属于变更登记,应当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同时带上以上相关证件:(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房产证上可以加名字。房产证上能加名字。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三种方式:
    1、房产权赠予;
    2、房屋买卖;
    3、析产登记。
    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要先确定该房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贷款的现象,或者是否当前正在交房贷。
    如果有抵押的话,就不能够对该产权进行任何的操作,加名字也是不能进行。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房产证上加名字则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人都有产权。房产证就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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