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股东权力分股票种类有普通股以及优先股。优先股在分配利润上具有优先权,但是我国实行同股同权,增加注册资本后,原有的股权就会被稀释。此时只能多认购新增的股本。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