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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大拇指在工地上电锯切割伤了,属于工伤,第一节关节骨切开三分之二,血管骨头筋脉全部切断,活动受限留下很大后遗症,已经养伤半年了。这种伤大概能凭几级残,能索取赔偿多少呢?

工伤索赔 2024-01-09 17: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具体赔偿项目需要结合你所在的地区和你的工资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计算。
    2、如工资不超过5000元,正常无法达到你的主张,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法律机构。

  • 一、工地干活大拇指骨折怎么索赔
    1、工地干活大拇指骨折应先经过相关机构鉴定其伤害程度,判定工伤等级,再对工伤进行具体赔偿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辅助器具费用;
    (4)停工留薪期工资;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离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合同期满工伤还没好怎么办
    如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那么,即便合同到期,也不得依据相关规定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因工伤致残,达到一定级别,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这时候允许解除劳动关系,毕竟会对该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造成巨大影响,这明显与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的立法精神明显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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