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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结婚一年多了,现在我老婆肚子里有个三个多月的小孩。由于现在我们感情不和要离婚。我们买房的时候我借了我爸妈三十万,她用还吗?结婚后她工资有几十万,算共同财产能分我一半吗?我的工资很少,最近还没上班。由于现在我们感情不和要离婚。我们买房的时候我借了我爸妈三十万,算共同财产能分我一半吗?

离婚 2019-04-08 12: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孩子问题,法院一般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你可以争取抚养权。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割。你父母的房子先不要过户到你名下,否则会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关于你的问题,还需要经过进一步详细了解情况后,才好分析,如更好维权,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第一种情况,婚前男方一个名义购房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算共同财产,女方应当分得还款部分及利息一半的财产。
      第二种情况,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自己的名字,添加后该房产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财产,离婚应当分割。
      第三种情况,婚后夫妻购房,房产证在男方一人名下,该房产应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种情况,婚前男方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妻子要求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应当属于女方财产。
  •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虐待家人等),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要求赔偿。
    3、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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