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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给老师请假,老师没有回复,学生不去学校期间出意外学校有责任吗?老师要是不给假,学生不去学校期间出意外学校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0 0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师不让学生请假不犯法但是违规。具体如下:
    1、学校有专门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如果请假理由不是该具体制度中请假理由,学校老师可以不批准;
    2、如果请假理由符合规定,可以向学校教导处反映进行处理。
    老师体罚学生举报的方法是什么
    老师体罚学生举报的方法如下:
    1、可以到当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2、可以通过拨打全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3、可以匿名向教育局写信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里发生意外,如果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一般是有责任的,反之则没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里发生意外,如果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一般是有责任的,反之则没有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这个时候应该主动向老师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请假的原因和事由,如果是确实有事要请假,那么老师一般不会不答应,如果老师故意不答应或者说不批准,也可以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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