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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房子离婚如何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1-10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拆迁房屋的分配,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拆迁的房子离婚时是否能分取决于:
    1、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的,其所有权在婚姻登记前取得,拆迁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也以原拆迁房屋所有人的名义登记,拆迁安置房屋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得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2、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通过产权交换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屋所有权属于原拆迁房屋所有人。如果房价差额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算,或以抵押贷款结算,以月供偿还夫妻共同财产,则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作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对于这部分出资,房屋所有人应在离婚时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1、拆迁了遇到离婚房产的分割如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未对房屋进行扩建、添附以及征收差价补偿的,拆迁安置房归一方个人所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安置房归双方共同所有,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的拆迁安置房增值部分的补偿各占50%。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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