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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4天,因为身体不舒服必须去医院辞职回家。向单位要工资的时候,单位负责人说这么两天谁给你钱,又说你怎么不写辞职报告,没写辞职报告不给钱。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讨薪 2024-01-10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老板不给工资,员工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是因拖欠工资而解除的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以到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委投诉。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辞职到期不结清工资,先和老板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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