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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手术之后可以二次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4-01-10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次手术可以报销。一般的,意外伤害保险的条款上有规定,治疗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限终止后的180天,因此二次手术的要在这个范围内。报销的金额,加上之前治疗报销的金额之和,须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
    注意以上时间限制和金额限制就可以啦。
    第二次手术意外险续保,若属于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报销,若是第二次手术在意外发生后180天后,保险公司则不报销。
    保险报销跨越的时间比较长,很容易产生纠纷,若是保险公司拒赔,投保人可以拨打保监会电话12378投诉,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
    拓展资料
    交通意外中患者需要二次手术,保险公司按合同商定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职责和职责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职责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职责和争议处置;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能够商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能够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受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职责的最高限额。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
    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 如果做了二次手术,那么就有二次手术赔偿,反之,如果没做二次手术,只是有一个司法鉴定,那就没有二次手术赔偿,因为实际上没做二次手术,当然,如果协商解决,即使二次手术没做,也可以协商赔偿之事。总之,不管是70岁还是30岁,对于二次手术费,只有实际发生了,才能要求赔偿,除非协商解决。法律依据:

  • 二次手术费用赔偿具体如下:
    1、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就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今后发生的医疗费是继续治疗的费用包括二次手术费;
    2、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对其未来治疗、康复所需费用能够确定的二次手术费,按照必须的费用赔偿;
    3、不能确定的,当事人以后可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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