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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马上要结婚,我老公是回迁房,签的父母的名字,五年才能拿房产证,我父母希望我根男方写一份协议,希望这房子是我们以后共同财产,不知道怎么写,求告知我马上要结婚,我老公是回迁房,五年才能拿房产证,希望这房子是我们以后共同财产,不知道怎么写

离婚 2019-04-09 10: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第一种情况: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
    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的。
    第二种情况: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回迁房过户,公证过户和改名的。
    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法院一般认为,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依照一般共有财产的形成及处理原则予以分割,而不能适用法律有关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作出处理。
    同居期间一方名下的财产不应直接认定属于双方共有;另一方只有在举证证实其与对方有共同的投入并经营,共同创造形成该财产的情形下,才能主张分割共有财产。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并不必然是共同财产,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只有提出有关证据,才能享有对同居期间积累财富的所有权。

  •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房产证减去名字类似于房子的份额转让,就是把原来归属于你的房屋产权的一部分转移给了房产证上另外的人头上面,所以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流程与正常的房屋买卖和交易的过程是非常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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