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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新农合的病人,直接到外地住院手术,可以报销吗,还需要转院证明吗

其他 2024-01-10 19: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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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新农合异地手术住院,回参保地医保局报销费用,具体提供以下资料:1、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出院证明,长期、临时医嘱);2、医院签字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未成年人可用户口薄代替,必须复印户主与病员两页);3、住院发票原件;4、医院等级证明;5、费用汇总清单;6、三级医院转院转诊证明,异地居住证明,异地打工证明,异地探亲证明(提供其中一种即可);7、患者本人或者代理人银行卡复印件一张(城乡居民提供建行、城镇职工提供银行卡卡号或存折账户复印件),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关系证明;8、以上由医院出具的资料均需医院盖鲜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八十三条 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国家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国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 当事人异地就医的,经过当地医疗定点医疗出具转诊证明等资料可以异地就医后,回本地报销;具体的报销手续和流程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
    外地就诊报销的一般程序: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的。新农合异地手术住院,回参保地医保局报销费用,具体提供以下资料: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出院证明,长期、临时医嘱);医院签字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未成年人可用户口薄代替,必须复印户主与病员两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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