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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瓶车与一辆机动车相撞,对方全责,对方在认定书上拒签字,后我去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咨询,保险公司给出了理赔方案,我与保险公司达成了一致,可是肇事司机还是不肯来保险公司签字处理,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应该上诉,我是一名孕妇,现在一直在家养胎,我的误工费及其他费用应该怎么算,求解!!后我去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咨询,可是肇事司机还是不肯来保险公司签字处理,我的误工费及其他费用应该怎么算

保险纠纷 2019-04-03 17: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44条之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也就是说您的车辆除非要进行进行鉴定的检验的情况下,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但是扣留的期限为检验鉴定结论确认之日起五日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您提取相关的扣留车辆。所以对于扣留车辆您不必担心。 2关于您说的建设用房占用道路的现象,民事诉讼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房主真的如您所述占用了机动车道那当然也要对此次事故承担责任的,所以收集必要的证据是事关重要的。到时候进行诉讼阶段用得到。 3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知诉讼的途径解决。
    4.关于保险的问题,如果是双方协商解决的,双方可以根据调解协议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果进行诉讼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和你一样会被列入共同被告。

  • 1、各方在本次事故中的过错大小一般依据事故认定书确定;
    2、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
    3、赔偿时先由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份额内承担,超出部分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
    4、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 “酒驾”对于非机动车而言,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责任通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从而来划分双方责任后,由过错方进行赔偿。
  •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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