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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生效要满足哪些条件

协议离婚 2024-01-10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生效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双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配偶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3)当事人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4)领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且双方均领取离婚证;
    (5)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离婚协议需满足如下条件才会依法生效:
    (1)双方存在合法且有效的婚姻关系;
    (2)离婚协议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且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
    (4)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离婚协议生效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
    2、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3、离婚协议经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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