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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吸毒被戒毒二年,出来一年,昨天被抓,吸毒和卖毒,有7克,会怎样判刑

刑事辩护 2019-05-23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单纯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判刑就不是因为吸毒。
    2、“判一年零一个月“,这种情况是刑事判决,不是强制戒毒。相关法律规定:《禁毒法》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 吸毒是不会被判刑的,再多也不会(只要没有以贩养吸或者是诱惑教唆他人)。另外,不是说一持有毒品就要定非法持有毒品罪,还要看他手头所持有的毒品数量是否达到了法定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348条之规定,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本丙安1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没达到法定数量则不予定罪。
    如果手头持有的毒品达到了这个标准,那么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吸毒被抓后,首先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然后会对吸毒人员是否吸毒成瘾进行认定,如果认为吸毒人员已成瘾,就要进行强制戒毒。
  • 首次吸毒,没有毒瘾,没有参与贩毒,一般没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吸食毒品罪。但是吸毒容易引发其他犯罪,吸毒人员犯什么罪,按什么罪处罚。单独的吸食毒品行为不属于犯罪,但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者强制措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
      治安拘留、罚款、没收毒品属于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不需要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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