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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工伤鉴定要经过什么程序

工伤索赔 2024-01-11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鉴定的程序:

    1、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提交有效的诊断证明、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职工伤鉴定的程序:职工携带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机构部门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 员工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条第一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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