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律师,我给一个不太熟的朋友借了5000.他把我拉黑了,打电话不接,有办法吗

债务追讨 2024-01-11 17: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面对朋友借钱不还,出借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应当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朋友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报警了警察也不会立案受理。债权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法律分析:欠款属于民事案件中的债务纠纷,不属于公安的案件管理范围,报警公安也不会进行处理的最好双方协商,多去找对方几次,尽量和平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