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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在工厂因为有事需要急辞,然后主管说要扣1000块钱,这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1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因为自身原因需要急辞的,可以跟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随意克扣工人工资,即便是急辞工是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单位损失,扣工资也不能超过工资额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急辞扣钱是不合理的。如果劳动者急辞工无给单位导致损失,则单位无权扣发薪水,但如果急辞工给单位导致了损失,则要承受赔偿职责。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限定的义务。根据法律限定,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提议辞工后才能去职。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每个公司规定不一样,一般急辞工最多扣不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急辞本来就是员工自己做的不对,但是,如果公司把员工当月的工资全部都扣完了的话,那公司当然也要提供员工自离给公司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相关证据,就是说想扣多少钱的工资当然不能全权由公司做主。但是,员工这样的做法肯定会影响到工资的结算的。如果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是不用等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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