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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二手房已经过户,贷款手续还没办完,银行就贷款了。卖方业主没有给我门钥匙。我现在没有房子住。我必须等到银行付款后才能给钥匙。我该怎么办?我能不能破门而入?房产证是我的名字。

二手房 2024-01-12 0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违约的,买方可以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二手房买卖业主违约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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