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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特殊疾病出院后才能办理,那么办理后可以报销以前的住院费用吗?

社会保险 2024-01-12 0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特殊病可以享受的报销待遇报销比例: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最高报销上限是30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但是办理特病卡之前的医疗费用一般是不能以特病报销的比例报销的,只能按照实际的生病情况按照普通病种进行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可以报销,一般出院后报销时间的期限为一年,一旦过了一年的这个期限,再去指定地点去报销,则是没法实现的,所以只要是出院以后的一年时间内去报销,都是可以的,一旦过了这个期限就要续保。所以在报销的时候,本人患病时,要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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