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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善办公环境,县税务局与辖区内新华商场签订了空调购销合同,以3000元的单价购买了20台格力空调。税务局首先支付了20%的货款。商场及时组织货源并安装到位,但余额尚未支付。年底,商场再次要求余额,被告知空调使用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每台降价500元,商场不同意降价。一周后,A县税务局以商场漏税为由进行税务检查,罚款2万元。新华社以A县税务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被要求支付剩余货款,并撤销对购物中心的罚款。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案件?案件概述

行政处罚 2024-01-12 10: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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