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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上种的果树,现在乡里要砍掉,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1-12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自家栽种的果实被人砍伐,这个是确实可以发起维权措施的。


    2、具体的做法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当面进行沟通,通常可以按照果实单棵产量,果树的数量,近几年内水果批发均价来争取赔偿;如果沟通无果,就向当地的村委会反映情况,获得村干部的调解可能会更好处理。


    3、如果还是拒不赔偿和补偿,那么就可以凭借宅基地确权证明和证明是你栽种果树的相关人证、物证,向当地法院提请诉讼。不管是怎么的处理方式,都一定不能鲁莽行事。
  • 果树属于建设征占用地地上附着物,是个人私有财产,未经许可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么自侵占。果树价格评估认定由有资质的单位,如物价局,发改局出具价格证明。但物价局,发改局有资质无技术,还需由物价局,发改局委托业务部门(农业局园艺部门)评估,盖章后才能用作打官司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果树征地补偿标准,一般按照政府文件还有当年的果树市场估价,当年的都按苗木价,多年的按直径,高度,宽度。但每个地方的青苗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每亩多于规定棵数按标准计补,少于规定棵数的按每棵树对应的单价和实际清点棵数计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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