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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和外甥女骑电瓶车被右转车撞到,我肋骨一根骨折,其他撞伤擦伤若干,外甥女右腿膝盖擦伤,会留疤。电瓶车受损较重,手机屏也撞烂了。我在燃气公司上班,工资4500,年终奖12000,其他均为福利,家里开了个农产品小作坊。受伤修养3个月,该怎么要求赔偿?另:受伤期间开车,油费能报销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2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事故起诉流程是什么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2、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3、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因车祸受伤的一方,可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因车祸事故受伤而进行就医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伙食费,医药费等。如致人伤残还会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用,后期的治疗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对于赔偿事宜可以由事故当事人进行协商赔偿,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的费用应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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