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欠钱不还我(附带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而我只有她的微信号和手机号,并无身份证号码以及家庭住址,但我却知晓其本人就在上海。

债务追讨 2024-01-12 11: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无论是因为分手或者是其他原因发生欠钱不还的事情,都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经济纠纷,这样的事情不归公安机关管辖,即使报警了也是不会被受理。如果是大额资金的欠款,债权人应该搜集好具体的证据比如欠款知欠条、银行的转账回单、支付宝或微信转账的凭据等,在多次正常的催讨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之内向法院起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 无论是因为分手或者是其他原因发生欠钱不还的事情,都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经济纠纷,这样的事情不归公安机关管辖,即使报警了也是不会被受理。如果是大额资金的欠款,债权人应该搜集好具体的证据比如欠款知欠条、银行的转账回单、支付宝或微信转账的凭据等,在多次正常的催讨还是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之内向法院起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欠钱不还我,我只有她的微信号和手机号,该如何追讨?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