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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别人欠我钱,拖着不还;金额:3600

债务追讨 2024-01-12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债务人的债权怎么办
    1、债务人的债权处理方式如下:
    (1)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且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到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2)也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二、债务人的权利有哪些
    债务人的权利为: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4、债权无效抗辩权。
  • 债权人应采用下列方法来应对债务拖欠:依法收集相关的证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欠条是债务人拖欠债权人欠款或者其他款项的凭证。欠条的适用范围包括买卖关系中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写的欠条;借钱不能归还或者不能全部归还时的欠条;以及拖欠其他财务或款项时出具的欠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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