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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原来的公司我已经辞职了!原来的公司把工资误付给了我的账户。是否应该退款?

讨薪 2024-01-12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有义务结算该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因为员工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按照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公司突然辞退员工如何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者犯错误被辞退时也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需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但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可通过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公司辞退员工不是应当立即结算工资,应该是在办理离职手续完毕,离开公司之前完成工资的结算,工作到哪天,工资应该支付到哪天。公司提出辞退员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内结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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