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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否应该对因监狱治疗延误而导致的囚犯死亡负责?谢谢您们。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13 0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因犯人在服刑期间耽误治疗导致死亡的,如果监狱部门存在过错的,犯人的近亲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外,如果监狱部门不存在过错的,监狱部门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责任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 【法律分析】如果是监狱的原因导致犯人死亡,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实践中应当区分情况处理: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因工死亡的,予以补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照国家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如果是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如果是被其他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致死等非正常死亡的,监狱、看守所不予赔(补)偿,如果是因监狱、看守所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致使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异议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 服刑人员在监狱死亡,监狱有没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突发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导致死亡,监狱无过错的,不能认为监狱有责任。如果因监狱的违法行为,导致服刑人员死亡,监狱有责任,按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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