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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就一定能追回钱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债务追讨 2024-01-13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有欠条的钱可以要回来。借条是制约借贷者和放贷者履行承诺的有效文件,在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借贷方与放贷方签订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签订借条又遇上借贷方有借无还的情况,首先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放贷方可以通过寻求有效证据,通过法律诉讼追回贷款。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有真实有效的借条,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但是还需要有证据证明出借人实际履行了借款行为,才能依据借条主张债权,证明了债权债务关系后,对方确实没有偿还借款的,通常能够追回借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有真实有效的借条,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但是还需要有证据证明出借人实际履行了借款行为,才能依据借条主张债权,证明了债权债务关系后,对方确实没有偿还借款的,通常能够追回借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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