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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8月14日离职,8月份的社保金额,公司该出的那部分,全部从我个人工资扣除,请问这样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13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公司应支付部分就算在离职的当月结束,及员工的社保公司就承办到离职的当月。之后,员工离职次月而公司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用。如果员工应缴纳的部分已经被扣除了,那单位的部分还是得单位交。
    不能从员工的工资里扣单位应交部分。
  • 公司应支付部分就算在离职的当月结束,及员工的社保公司就承办到离职的当月。之后,员工离职次月而公司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用。如果员工应缴纳的部分已经被扣除了,那单位的部分还是得单位交。
    不能从员工的工资里扣单位应交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法律分析:入职当月工资中只能扣除当月的社保费用,不能扣除两个月的费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一次扣取劳动者二个月的社保个人部分是不合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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