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买了意外险,今年车祸左手骨折,没做伤残鉴定可以索赔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3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鉴定
  • 因车祸导致骨折,责任方投保的交强险公司的赔偿标准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包括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等费用在18万元以内进行赔偿
    如果对方机动车无责,则赔偿限额为
    1.8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条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
    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
    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
    0.2万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
    1.1万元提高到
    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一般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交通工具;上述内容属免责条款,如保险公司对上述条款对投保人已履行说明义务,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
    (一)至
    (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漯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