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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多久能做伤残鉴定有没有法律规定

工伤索赔 2024-01-14 0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工伤认定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应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天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未申请个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
    3.申请工伤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第一次救治病历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由公司出具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单位不愿意出具则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确定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
    6.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单位补缴保险;
    7.单位未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提出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8.工伤认定生效后,伤情恢复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 法律分析:我国相关法律没有对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作出具体规定,一般是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可以进行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后多久做鉴定要视具体伤情恢复情况,根据要求需要伤情恢复稳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具体时间。比如一般骨折出院后恢复三个月在进行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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