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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公司的一般流程是哪些

公司并购 2024-01-14 0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收购的流程: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五、签订收购协议。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收购公司的一般流程是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相应的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收购一般分为股权收购以及资产收购。收购后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收购公司一般流程如下:
    1、确定收购意向;
    2、作出收购决议;
    3、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经过协商,签订收购意向书;
    4、被收购方召开股东大会;
    5、被收购方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时,签订收购协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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