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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电子城柜台上班,销售员,现在离职了,两个月工资还没发,现在却跟我说只能按业绩给,一个月上28??29天班,一天9小时,连深圳最低标准最基本的底薪都拿不到,两个月只给两千块我在电子城柜台上班,两个月工资还没发,一天9小时,连深圳最低标准最基本的底薪都拿不到

综合法律 2019-04-30 20: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通过法律途径劳动维权。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四,通过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以及拖欠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 如构成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公司赔偿。第一,申请工伤认定。第二,根据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明确赔偿标准。
    第三,根据鉴定等级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数额。第四,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 劳动者试用期不到一个月离职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的多少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是:月实际工资=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u6
  • 你好,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吗的问题,绩效工资不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单位工资形式为:实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实得工资是一个必须达到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这种薪资标准与劳动法中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相悖了。
      换句话说,实得工资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就算是由于员工绩效或能力不佳造成了绩效工资缺口甚至变成零,也不得低于这个界限,而用人单位这样做是违法的。   绩效工资分为广义绩效工资和狭义绩效工资,广义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
  • 工伤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应当等于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少缴社保费,责任应由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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