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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化工厂上班静电起火导致双手手臂高温烧伤就医后双手手臂留有两大块白色疤痕。鉴于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这样的情况能申请工伤赔偿吗?我在化工厂上班静电起火导致双手手臂高温烧伤就医后双手手臂留有两大块白色疤痕。鉴于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这样的情况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19-06-20 08: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法律并未对认定时限作出特别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在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可以在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遵守法律的表现,未签合同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
    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应当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其中,不满一年的,支付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支付11个月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因为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强制性规定,劳动者随时可以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规定解除合同,主张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 没买工伤保险受工伤后单位需要赔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60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上述规定既是对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法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实施的一种惩罚性补偿,又保证了工伤职工的利益不因用人单位不履行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而受到损害。 所以,受了工伤的劳动,尽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您购买工伤保险,您也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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