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女子户口已迁走,娘家土地补偿款有份吗

土地纠纷 2024-01-14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当事人拥有原户籍地的原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或继承权,享有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户口迁出不影响享有补偿款的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 户口落在娘家最大的好处就是娘家土地征收,可获得征地补偿款。《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根据国家目前的土地承包政策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承包地不能打乱重分,而很多地方也没有机动地可分给新增人口了。也就是说,妇女在迁移到新的户籍地后,分到土地的机会几乎没有,只能平分婆家原有的土地。
    但如果不迁户口,那就可以享受娘家的土地。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娘家征地拆迁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