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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23年前由,以投亲的方式,把户口迁到高邮XX,我们按当地村民一样享有一切义务和权利,可是就在今天高铁征地补偿问题上,村委会扣留我家的钱!想请律师帮助?把户口迁到高邮XX,可是就在今天高铁征地补偿问题上,想请律师帮助?

征地补偿 2019-06-18 1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地补偿各地的政策和规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户口已经走了拆迁补偿款就没有你的了,建议可以到当地村居委会或者政府部门咨询了解,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 高铁日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所述首先,因为公益项目才可以征收拆迁,高铁建设属于公益项目,可以征收拆迁,但是和补偿标准没有法律上的必然关系。也就是说无论是修建学校,高铁,高速公路等等公益项目,补偿的标准应当是相同的。其次,补偿的方式分为两种:置换补偿和货币补偿。关于置换补偿没有明确的标准,但是肯定的是不能低于原房屋面积。货币补偿则参照周边新建的同用途的商品房市场价。即不得低于周边新建的同用途的商品房市场价。第
    三、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及途径,各地在征收拆迁时还要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如果被拆迁人对于补偿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征地补偿程序

    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植物,征地时不予补偿。


    2.县级以上建设用地管理部门应当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征地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公告征地批准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征地批准事项应当网上公告。


    4.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在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含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标准),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提出申请听证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与被征地单位协商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单独选址项目和分批次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应当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支付,未按期全额支付的,不得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也不得使用土地。


    6.征地中拆迁房屋补偿安置的实施程序,按照各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需要估价的,也应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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