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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高利贷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1-14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高利贷有下列法律后果:借款人可以不还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但是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要还;而贷款人不能向借款人主张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否则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放高利贷的法律后果如下:
    1、高过法定利息部分不受保护;
    2、借款合同仍然合法有效;
    3、法律不支持利息预先扣除;
    4、追还欠款应依法律手段;
    5、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民间借贷的利息过高的法律后果为,超过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按照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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