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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人,没有赡养老人,可以继承遗产吗?

遗产继承 2024-01-14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代位继承人没有赡养老人有继承权。代位继承是与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然而,法律并没有规定代位继承必须履行赡养义务。
    房产继承的流程是什么:
    1、继承人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没有赡养老人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仍然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除此二种情况下,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没有赡养老人的情况下,也能代位继承,代为继承一般指的是发生在具有解除权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是否赡养老人没有影响,不能因此剥夺其代位继承权。法律依据:没有赡养老人的情况下,也能代位继承,代为继承一般指的是发生在具有解除权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是否赡养老人没有影响,不能因此剥夺其代位继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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