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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我在购买商品房 签订买卖合同中: 明确了交房时 如有发生非正常死亡等凶宅情况时,买受方可解除合同,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这样的话 最后即使真发生了 是否就可以取消合同,并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费用(已经缴纳的税费 中介费等),因为房东意思是只肯退还已支付的房款,我怕直接写明房东承担全部费用,房东不同意,所以想确认下如写明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是否足够了,多谢。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是否就可以取消合同,房东不同意,是否足够了

合同纠纷 2019-06-19 20: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要求卖家尽快涂销抵押以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并要求卖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按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可能是支付违约金,也可能是返还双倍定金,如果违约金或双倍定金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如中介费等)的,您还可要求买家继承赔偿您的损失。但如果您不经过中介同意,擅自与卖家协商一致解除买卖合同的,则必须支付中级费。
  • 根据我国法律,通常情况下,关于开发商违约责任,使用下列规定: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签了购房合同,交了房款,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退房退款的。
    如果退房退款,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对方同意。
    即使对方同意退房,估计买房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的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等。
    2、 房屋的使用年限:一般来说,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而你要看的就是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3、 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子位于哪里,好具体到门牌号。
    二、房屋产权情况
    1、房屋性质:交易房屋是商品房、已购公房、经适房还是小产权房,这点必须明确。
    2、产权情况: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果已被抵押,抵押权人是谁,何时可以办理解抵押手续等。
    3、租赁情况:如果房子在被出售之前曾出租过,那就涉及到优先购买权的问题,这时就需要明确清楚租户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并好附有租户签署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三、房款支付
    三、房款支付
    四、违约责任
    五、税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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