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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追尾,全责车主不愿赔偿折旧费、交通费和误工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15 07: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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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车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费是不能具体估算的,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方面的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中没有折旧费的,如果受害人主张车辆折旧费的,可以和责任人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车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费是不能具体估算的,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方面的赔偿。人民法院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车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费是不能具体估算的,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方面的赔偿。根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扩展资料有效预防车辆追尾、刮擦,还需做到“六不跟”,分别是:1、不跟“串车”。“串车”即几辆跟得很紧的车,如果在快车道行驶应尽量避免跟“串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导致多车连环碰撞。2、不跟空驶的出租车。出租车的行驶规律是最让人琢磨不透的,只要见到路边有乘客就会迅速变道刹车,让后车司机防不胜防,因此,司机朋友在驾驶时尽量不要跟在空驶的出租车后面。3、不跟故障车。一旦发现前车刹车灯出现故障或者点亮双跳,就尽量避免跟着走。4、不跟大型货车、公交车。大型车体积巨大,容易遮挡前方驾驶视线,一是出现事故视线受阻来不及反应,二是容易因为看不到交通指示灯或指示牌而造成闯红灯。5、不跟外地车。外地司机对本地路线路况都不熟悉,行车规律也很难把握,容易违反交通规则,所以还是远离为妙。6、不跟“新手”车。新手上路一般容易急刹甚至熄火,最好保持距离。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塔河县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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