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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份证丢了咋办呢?

其他 2024-01-15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身份证丢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领人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2、申领人带着需要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3、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4、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5、收到通知后,领取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异地如何办理身份证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 身份证丢了的由当事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办。对于身份证遗失的,首先应先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然后工作人员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并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最后公安机关会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会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 第十五条 居民身份证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寻找;在三个月内仍未找回的,申请补发新证,原证即作废。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身份证遗失后,应该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身份证,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或者办理身份证60个工作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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