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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身份证已经到了,旧身份证还没到期,丢了怎么办?

其他 2023-06-08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民的身份证不幸丢失或者需要更换,就需要去办理新的身份证。如果是身份证过期,建议提前办理新的身份证,不要过期之日办理。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准备有关的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一般会在两个月之内发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且公民可以办理加急,一般七天之内会办理完成。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作出具体规定。
  • 身份证丢失之后只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前往公安机关补办即可,完成补办手续之后需要等待两个月以内的时间等待身份证下发。若我们近期有使用身份证的需求,就可以在补办身份证之后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它可短暂代替身份证使用,只需三天就能拿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丢了无需登报。仅需申报遗失,并申请补领新证件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且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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