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公司工作了15年,前两年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4-01-15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可以到社保中心投诉,要求依法为你补缴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员工在公司上班前面几年没买社保现在可以补缴以前的年度,只要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就可以补缴了。但是按现行的社保政策规定,办理社保手续以后是不能通过补交费用的方式向前延续社保年限的。一、社保是否可以补缴以前年度的1、社会保险方中断后再入保险的,可以重新缴纳。填补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必须缴纳20年才能报销,养老保险必须缴纳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2、社会保障中断后重新参保的,可以不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如果写放弃申请,保存在档案里,可以不补办,但是中途中断的时间与其计算缴费年限,不如将来辞职对待遇有影响。二、社保补缴办理流程: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印制法律依据:《核定表》一式两份,办公人员和办理机构各执行一份。2、出示资料不完整且可补充的资料,由经办机构印制《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两份,经办事员签名核实后,与经办机构各执一份。处理机构返还所有资料。3、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经办机构印制《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两份,经办事员签名确认后,与经办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复印并归还所有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无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雇主、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职工及其他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 如果以前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公司一直都没有为你缴纳社保的话,这个是可以补缴的,直接去当地社保局,携带身份证就可以补办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